家人会见需要携带以下物品和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家属需携带身份证,如果是首次会见,则还需要携带户口本或其他能证明与被会见人关系的有效证件。关系证明:
需要携带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会见证:
首次会见需要办理会见证,之后每次会见只需携带身份证和会见信息卡。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对于外国籍罪犯的亲属或监护人,需要向省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通知安排会见。
港澳台及国外亲属会见需持本人护照、相关身份证件及能证明其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件,并经省监狱局批准。
会见礼品
(非必需):可以携带一些礼品,如食品、保健品、茶叶、当地特产等,以表达关心和祝福。
遵守监狱规定:
会见时应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如不得携带武器、照相机、录音(像)机和食品等。
根据以上信息,家属在会见服刑人员时,应准备好上述所有必需的文件和可能的礼品,并确保遵守监狱的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