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卖方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所需额外资料
夫妻一方缺席:需准备委托书并进行公证,提交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单身购房者:需前往市民政局获取单身证明文件;
夫妻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或判决书和送达回证,或调解书和生效证明;
丧偶: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原价及同一人证明。
其他相关文件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房地产权利证书;
买卖合同或赠与书,或经公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议:
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共有权人,需确保所有共有人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