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将申请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现地勘测,审查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则确权发证。
需要准备的手续和材料包括权属协议书、认定书、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政府批准文件等。此外,双方签订的土地协议、法院的判决书等也是重要依据。
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等。村委会核查后签字盖章,递交给乡政府。乡镇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审核无误后签字,交给县规划局。县规划局审核通过后,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材料去当地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费用。
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登记造册,并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需要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建议:在办理土地确权手续时,建议多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手续正确,以便顺利完成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