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和理由(想达到什么目的,有什么理由,写清楚)
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时,提供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交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查询信息。
证据材料
证据类型包括书证(如合同、收据)、物证(如实物证据照片)、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每份证据均应标注其证明内容及来源,方便法院审查。
委托手续 (如有):
律师代理: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近亲属代理:近亲属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
单位或社区推荐的人:推荐函、授权委托书。
其他相关材料
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如委托律师诉讼)。
保全申请书、担保函等(如申请诉前保全)。
调查令申请书(如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如诉讼过程中需要变更或撤回诉讼请求)。
上诉状及新的证据(如对第一审判决不服需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