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填写申请:
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并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资料审核:
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
审批填制:
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并填制房屋权属证书。
发放证书: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人。
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补办手续:
如果房屋建设时未办理合法的土地审批手续,需要补办相关手续,如提交户口簿、宅基地申请表、村集体同意建房的证明等,以获得宅基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
规划建设手续:
对于没有规划建设手续的房屋,需要补办规划建设手续,如提供房屋设计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土地使用证明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当地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指引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