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普通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
药费:辅助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的医疗费用分段补偿。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400元。
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区间不同,报销比例在70%至95%之间。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
重大疾病住院限额:9.6万元。
报销起付线:2000元。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至9.6万元部分按50%报销,超过9.6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55%报销。
大学生医保报销
住院报销:无病种限制,需缴纳押金。
门诊意外伤害病种:关节脱位、骨折、呼吸道异物等,个人支付50%,统筹基金支付50%。
生育费用:正常分娩800元,剖腹产1600元,限额内补贴。
慢性病病种:累计超过350元的费用,超出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0%。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报销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