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清单原件。
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提供复印件。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相关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以便在住院时能够顺利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