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检测站主要 归交通部门管理。具体来说,机动车检测站的主管部门是交通局,该部门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管理工作。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已经实行社会化,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的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同时,车辆技术检测站分为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站和综合性能检测站,分别归公安局车管所和交通局运管处管理。安全技术检测站主要是为审验行驶证的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而综合性能检测站主要是为审验营运证和二级维护审核备案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综上所述,汽车检测站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但主要归交通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职能则根据检测类型的不同分别由公安局车管所和交通局运管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