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归哪个部门

时间:2025-01-16 09:51:48

房屋登记归 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具体办理地点为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该机构可能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因此,无论是房屋登记还是不动产登记,其负责部门主要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办理地点为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建议您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先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