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
职业是指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
职业分类
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基本原则,对社会职业进行的系统划分与归类。所谓工作性质,即一种职业区别于另一种职业的根本属性,一般通过职业活动的对象、从业方式等的不同予以体现。
职业分类大典是职业分类的成果形式和载体。1999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填补了我国职业分类领域的空白。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历时五年修订完成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确定的职业分类结构包括四个层级,即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依次体现由粗到细的职业类别。其中,细类是最基本的类别,即职业。2015年版的大典将我国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细类(职业)。
新职业
新职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未收录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已有一定规模从业人员,且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专业、技能要求的职业。
进入21世纪以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产生,新职业也随之不断产生并发展,国家层面上予以认可、规范的新职业发布制度应运而生。新职业的认定程序是:按照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单位填写、提交《新职业建议书》,经职业分类专家严格评审,再经公示及广泛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按一定程序审批,以国家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补充完善。
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技能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它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的基本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实施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基础,是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定的依据,是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和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方向的重要参考。
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颁布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并启动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截至目前,人社部已累计颁布200多个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从事某一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
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或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两类。用人单位中,中央企业由人社部进行遴选,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由所在地省级人社部门给予工作支持、兑现相应待遇并进行监管;其他用人单位由所在地省级人社部门进行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由人社部进行遴选。经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