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应当由 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开具。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会发放离婚证明书。
诉讼离婚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后,法院会制作并下发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的内容
离婚证明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离婚的日期。
开具证明的单位和时间。
注意事项
离婚证明书应隐去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如果需要,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上还会加盖法院公章。
丢失离婚证的处理
如果离婚证丢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开具户籍证明,注明夫妻关系已经结束及离异时间。
示例
兹证明:
(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与
(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在(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结婚,于XXXX年XX月XX日在(地点)(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民政局/×××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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