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 报警是随时有效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这意味着,无论何时发生追尾事故,当事人都有权报警,并且警方应当受理。
尽管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追尾后报警的具体时间限制,但建议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因为及时报警有助于保护现场证据,减少证据被破坏的风险,从而有利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如果当事人未能在事故现场立即报警,也应在事后尽快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以协助警方调查。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但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核查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如果无法证明事故事实存在或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则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追尾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现场证据。即使事后报警,也应尽快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尽早处理事故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