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的具体时间主要 取决于公告送达的方式和情况:
当庭宣判 :如果案件当庭宣判,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同时,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
对于定期宣判的案件,宣判后立即进行公告,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公告送达
如果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通常是在判决生效后满60日进行公告送达。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互联网公布:
生效的裁判文书应在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布,这适用于提起抗诉或上诉的一审判决书和裁定书。
综上所述,判决公告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宣判方式(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以及是否采用公告送达。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后,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相关方。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则通常在判决生效后60日开始公告,或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此外,生效的判决书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