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具体如下:
工作日延时加班
加班费为每小时工资乘以加班小时数再乘以1.5倍。
休息日加班
加班费为每小时工资乘以加班小时数再乘以2倍。
法定休假日加班
加班费为每小时工资乘以加班小时数再乘以3倍。
此外,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标准略有不同:
综合计算工时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时加班,支付150%的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时制: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计算加班费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通常为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不包括提成、奖金、津贴、补贴等非固定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如仍未约定,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示例计算:
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 ÷ 21.75天 × 300% × 1天 = 275.86元。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 ÷ 21.75天 × 200% × 1天 = 183.9元。
以上信息提供了计算加班费的详细方法和示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