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朋友都了解结婚是需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在户口本没在身边的情况下,怎么办理结婚登记呢?
方法:
可以拿着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另外,向公安部门申请户籍证明的时候需要特别说明是用于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是没法办理结婚登记的。
温馨提示:现实中碰到过对于没有取得双方父母同意的想结婚的朋友,从父母处偷户口本办理结婚登记,最后的结果令人唏嘘,人间不值得。所以在办理结婚登记,要考量好呀。
关联法条: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