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庭时被告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被告没有出庭,法院依然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拘传:
对于某些必须到庭的案件,如果被告在两次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告到庭。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缺席判决或拘传时,会考虑案件的性质和被告不到庭的原因。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例如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此外,如果被告无法找到或拒绝签收传票,法院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公告期满后,视为被告已收到传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对措施,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