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建房的处理方式如下:
责令停止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责令非法建筑的建设者停止建设行为。
限期改正:
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违法建筑,将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限期拆除:
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将限期拆除。若无法拆除,则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对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刑事责任:
若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对于违法建筑,除了上述处罚外,还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如不予办理相关业务、不予补偿或赔偿等。
强制拆除:
在查处过程中,若当事人拒不执行处理决定,政府可以联合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相关后果和费用由非法建设户自行负责。
阻碍执法的法律后果:
在查处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妨害公务及组织、煽动、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非法建房的当事人应尽早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若无法自行改正或拆除违法建筑,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处罚和救济途径,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