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没有办理养狗证,以下是您可以遵循的步骤来补办养狗证:
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
携带您的身份证和狗狗,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
填写《养犬申请表》,并提交至市、县(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批准。
注射狂犬病疫苗
携犬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并领取《免疫证》。
提交证明材料
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居住环境条件证明、动物免疫证明等。
等待审核
相关部门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犬类准养证》及犬牌。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为了您和他人以及宠物的安全,建议您尽快补办养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