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续签的补偿情况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不续签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通常需要提前30日通知),可能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劳动者不续签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特别是当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仍然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包括工资、福利等),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间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以此为由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应评估是否续签,并提前与劳动者沟通,以减少因不续签而产生的纠纷。
劳动者在决定是否续签时,应仔细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劳动条件等因素,并在合同到期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
若双方无法就续签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友好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