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划分责任的方法如下: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
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
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
如果无法根据现有证据和规定认定事故责任,则可能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100%的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例如,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100%的赔偿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交警在划分责任时,会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最终的责任认定会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形式公布,各方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