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卖房的流程如下:
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查档与交定金
在中介的促成下签定三方居间合同,到国土局查档,确认物业的权利人、卖方是否占全部份额及是否有抵押。
交付定金以确保交易的稳定性。
申请过户
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缴纳税费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领取新证
完成上述步骤后,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如水电、煤气、物业管理、有线收视、宽带、电话等的过户问题,在过户之后一一解决。
注意事项
卖方需确保拥有房产的全部所有权,无任何纠纷或抵押。
若房产上有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需征得孩子的同意及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并确保出售行为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步骤,有房产证的房屋可以顺利地进行买卖。建议在交易过程中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