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准备申请资料
申请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残疾或老年,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受理与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后,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审核通过后,会在申请人所在村或社区公示。
民主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会组织村(居)民代表或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对评议不符合条件的,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审查通过后,会在申请人所在村或社区公布。
发放低保金
如果申请被批准,县级民政部门会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办理低保的流程包括:提出申请、乡镇审核、民主评议、县级审批、发放补助金。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避免虚报、隐瞒或伪造。
委托他人申请时,应确保委托人能够提供必要的授权和证明材料。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