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的计算主要依据劳动者的连续工龄、病假天数以及病假工资基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月计薪天数
通常为21.75天,计算公式为:(365天 - 104天) ÷ 12月 = 21.75天。
计算系数
根据劳动者的连续工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示例计算
假设小张的月工资为8000元,病假天数为3天,连续工龄为5年:
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8000元,因此计算基数为8000元。
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计算系数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计算系数为80%。
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 = 8000元 ÷ 21.75天 × 80% × 3天 ≈ 904.11元
因此,小张在病假期间的工资约为904.11元。
建议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应仔细查看自己的劳动合同和企业的相关政策,了解病假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
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病假工资基数,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者应注意保留相关医疗证明和休假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准确计算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