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即 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手段和行为。这一定义涵盖了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不正当协作,旨在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中标,从而损害了招标的公正性和其他参与者的利益。
认定串标的标准包括:
投标人之间的协商行为:
包括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以及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委托: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项目管理成员的同一性: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的异常一致性: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投标保证金的同一来源: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其他联合行动:
如投标人之间约定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使用同一人或同一企业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等。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