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进行搬迁时,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偿项目及标准:
房屋补偿费
货币补偿安置: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
住宅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
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的补偿标准因个案而异,一般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搬迁费用补偿
住宅房屋:一次性搬迁的,20元/m²;自行过渡搬迁的,40元/m²。
非住宅房屋:一次性搬迁的,25元/m²;自行过渡搬迁的,50元/m²。
临时安置费用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自找房屋过渡的,产权调换,16元/m²;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安置的,按16元/m²。
非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20元/m²;选择货币补偿的,按20元/m²。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他补偿
提前搬迁奖励:按项目改造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和楼栋腾退奖,总计每户不超过8万元。
政策性补贴:包括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物管费补贴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按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
政策性补偿:补偿被拆迁人安装天然气费用,包括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
补助和奖励
困难补助: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
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拆迁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这些补偿项目和标准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搬迁过程的公平和合理。具体的补偿方案可能会因地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房屋征收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