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上使用“居民”而不是“公民”的原因主要在于 概念和法律上的区分:
法律概念的明确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居民”则更侧重于社会或生活概念,指的是生活或居住在某一区域的公民,包括本地人和外地人,甚至可以是外国籍人。
地域性的体现
身份证上使用“居民”一词,更能体现其地域性。居民身份证记录了个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这是为了证明个人在哪个区域居住。
这种地域性的体现,使得身份证不仅仅是一种身份证明,还承载了个人与特定地域的联系。
国情与感性的融合
使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证件名称,也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它体现了我国地域广阔、民情多样的特点,比使用“公民身份证”更显亲和。
这同时也反映了我国法律在保障公民权益的同时,注重与社会生活实际的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该法第八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综上所述,身份证上之所以使用“居民”而非“公民”,是因为“居民”一词更能体现身份证的地域性和生活属性,同时也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