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病医保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证明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医药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已报销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
收入证明
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特殊证件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
医保卡及缴费证明
《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及审批表
如《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等。
其他
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首次申请时提供)。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审批表。
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证明。
存折及预存现金证明(部分地区需要)。
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1寸免冠照片若干(具体数量根据要求)。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