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法院时,穿着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夏服
灰色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佩戴小法徽,穿深色皮鞋。
春秋服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穿深色皮鞋。
冬服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穿深色皮鞋。
法袍
法袍内着制服,系蓝色领带,穿制式黑色皮鞋。法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时应穿着法袍。
领带
紫红色审判专用制式领带一般用于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等场合。
蓝色审判专用制式领带一般用于审判、执行等公务场合(着法官袍开庭除外)。
法徽
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
开庭审判必须佩戴大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小法徽。
皮鞋
穿制服时,应当配穿制式皮鞋或其他深色正装鞋,穿皮鞋不得趿鞋、穿长裤不得卷裤脚。
总结:
进法院时,根据季节和场合的不同,应穿着相应的制服,并严格遵守领带和法徽的佩戴规定,以维护法治尊严和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