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在法律定位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三法域
社会法被认为是与公法和私法相并列的第三法域。如孙笑侠认为,社会法是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第三法域。
公法范畴
有观点认为,社会法实质上属于公法范畴,应划到公法的范围内。如丛晓峰的观点以及李建伟在《社会法的基本理论》中的论述。
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社会领域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谐,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福利。
综合以上观点,社会法可以被认为是 第三法域的部门法,同时,它也 属于公法的范畴。社会法涵盖了多种法律规范,包括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公益、促进科教文卫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因此,社会法既不属于民法,也不属于行政法,而是独立的法律领域,旨在促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