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的签订时间主要依据不同的物业管理阶段和相关法规。以下是具体的签订时间情况: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并且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的执行机构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时失效。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至五年。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并且最长可以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例如,上海市徐汇区虹梅南郊别墅的物业服务合同于2024年12月25日签订,合同期限为四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合同签订与执行
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在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时提供物业服务,并且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直至合同终止。
综上所述,物业合同的签订时间主要取决于物业管理阶段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失效,而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至五年,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