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养老保险
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设立。
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不同类型。
医疗保险
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而设立。
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不同类型。
工伤保险
为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保障。
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补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失业保险
为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提供保障。
非主动失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及补贴。
生育保险
为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包括生育津贴、产假、护理假、流产保险等。
这些社保业务项目共同构成了一个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旨在保障公民在面临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时能够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