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土地所有权:
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其所有权均不得抵押。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虽然原则上这些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可以抵押,则属于例外情况。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这些设施不得用于抵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由于无法确定其处分权,这类财产不得抵押。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这些财产由于法律限制,不能用于抵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如果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也应遵守这些规定。
综上所述,不得抵押的财产分为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