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的解密方式分为两种:
自动解密
保密期限已满的国家秘密,自行解密。
主动审查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于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事项,应当及时解密。
此外,如果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相关部门必须先进行解密审查,确保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才能公开。如果行政机关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 机密级国家秘密的解密期限通常不超过二十年,但具体解密时间取决于保密期限届满或经过主动审查。如果保密期限已满,该信息会自动解密;如果需要继续保密,则必须经过定期审核,并在适当时候由有权机关决定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