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店里东西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具体到不同地区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各地区有权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因此,偷拿店里东西的立案标准至少为一千元,但具体立案数额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