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的定性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认定诈骗金额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直接损失:诈骗数额通常指被害人遭受的直接损失数额。
间接损失:虽然间接损失难以认定,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害人的间接损失数额可以作为诈骗数额的参考。
返还情况:如果行为人已经返还了部分诈骗款项,这部分金额应当从诈骗总额中扣除。
犯罪情节:除了金额外,还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这些规定和解释为诈骗金额的定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司法实践中的准确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