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通常根据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或残疾来划分,一般分为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代表最严重,十级代表最轻微。具体表述如下:
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明显职业受限。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职业种类受限。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