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表的填写规范如下:
姓名
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写。
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国籍
当事人是中国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和华侨的,填写“中国”。
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
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出生日期
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职业和文化程度
按国家标准填写。
身份证件号
当事人是中国内地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
当事人是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填写相应的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台湾)”。
当事人是中国出国人员或华侨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
填写户口管辖的派出所。
婚姻状况
填写未婚、离婚或丧偶。
提供证件情况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都要填写清楚,不能省略。
审查意见
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日期
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填写的日期应与结婚证上的日期一致。
结婚证字号
填写样式按照民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办机关名称
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登记员签名
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计算机打印。
粘贴照片
粘贴当事人提交的照片。
请确保所有填写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以便顺利完成结婚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