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工作户口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本人先向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按公安机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符合落户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具准迁证。
获得准迁证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会出具《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并准备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落户。
办理迁入手续
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准备相关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结婚证、房产证等。
委托办理
如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如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委托证明。
补办户籍证明
如果户口簿遗失,可以凭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一码通办
外来群众可以通过幸福张家口APP扫码办理落户,包括户口迁移和身份证办理、购房租房、就业参保等多项业务。
建议提前了解迁入地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