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租房的申请渠道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线上申请渠道
e福州APP
打开并登录“e福州”APP。
进入首页后,依次点击“全部”->“住房保障”->“公租房办事”进入服务页面(首次进入公租房办事服务需要进行服务授权)。
也可以通过首页搜索“公租房办事”或生活版首页点击【服务】-【住】-【公租房办事】进入。
进入公租房办事服务后,点击“资格申请”,选择申请所在地区、受理部门、保障方式、申请人类型后,点击“下一步”。
公租房APP
申请人通过“公租房”APP提出申请。请在两个APP中选择其中之一,并实名注册账号后进入相应板块提出申请,勿通过两个APP同时申请。
闽政通APP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提出申请,进入“服务”栏目选择“公租房服务[福州]”进行申请。
线下申请渠道
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
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具有福州市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户籍的家庭。
收入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住房要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其他要求: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主申请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主申请人虽然不具备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但在本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且在本市中心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取得中心城区居住证。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申请材料
线上申请:需要填写申请信息,包括家庭收入情况、通讯地址、主申请人信息等,并上传相关材料。
线下申请:按申请表明确的内容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表可通过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打印使用。
申请流程
线上预申请:
实名注册并选择受理机构,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预申请。
街道(乡、镇)初审:
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检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将进入现场确认环节;如果不符合条件,申请将被驳回。初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缺失或不清晰,申请人需要在线上进行补件。
现场确认: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前往公租房申请现场进行确认。如果确认符合条件,可以进行正式受理;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予以驳回。
审核与公示: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住房状况和收入、财产状况,复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复核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区房管局会同区民政局登记保障资格,转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轮候配租。
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便捷的申请渠道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