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之间的关系:
1 居委会
1.1 居委会是什么?
“居委会”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简称,又简称为“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对于居委会专门有一部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它对居民委员会的定义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具有基层群众自治性的特点,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是发展基层社区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基层政权的重要力量。
1.2 为什么需要居委会?
居委会设立的原因是加强居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
居委会有存在的必要性:政府需要一个机构向社区居民传达政策,提供服务,没有居委会也会产生其他同性质的机构。
1.3 居委会职权范围有哪些?
居委会受社区议事委员会指派或社区成员委托,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部门进行反馈。
居委会的主要职责主要有:1、管理职责;2、服务职责;3、教育职责;4、监督职责。
1.3.1 管理职责
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
1.3.2 服务职责
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
1.3.3 教育职责
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1.3.4 监督职责
受社区议事委员会指派或社区成员委托,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部门进行反馈。
1.4 居委会属于什么编制和职能?
城市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的最低管理层面,社区居委会不是政府机关,是民主自治的群众组织,一般由企业管辖的社区,企业承担工资,社区居委会的成员,他们拿的是政府补贴,并不是工资。
要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其职能包括: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5 法律法规如何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有明确定义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2 业委会
2.1 什么是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一般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通俗地讲,业主大会不能天天开,物业问题有可能天天见,为了方便业主维护自己的物业权利,成立一个常设组织,选举产生业主代表作为委员,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可以说,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与物业企业直接高效沟通的纽带,将对物业服务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
《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
户数一百户以下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由三人组成。
候补委员人数按照不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确定。
2.2 为什么需要业委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业主的权利。
有了业主委员会,那么小区里面的一些规定以及规章,这些都是可以让每一个业主来统一投票进行,再确定是否要签订这样的规章以及契约。
并且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我们平时的一些财务预算以及收支的明细,业主都能清晰的看到小区的费用是支出在哪里。
这样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不会存在一些不清楚的收取账目。
而且成立业主委员会,会使我们的民主意识更加的提升。
而且所有的业主会把小区当做自己的家来进行爱护,小区的责任也是人人有责的,并且整体的社区环境也是由小区的业主来共同进行承担以及服务的。
2.3 业委会有哪些职权范围?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4 法律法规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2.5 成立业委会要居委安排人员参与吗?
业主委员会不需要社区安排人员参与。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3 物业管理
3.1 为什么要有物业管理?
小区之所以要有物业管理,主要就是为了让居住在小区内的业主能够更加的舒心。
1、物业会对小区内部的公共区域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所以能够让小区内部看起来非常的卫生整洁。
2、同时物业还会对来小区外部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小区内部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居住在里面,会更加的放心一些。
3.2 什么情况下是可以不交物业费?
下列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3.3 物业管理范围有哪些内容?
1、建立物业档案;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3、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保洁;4、从事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管理;5、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区的居民。对于居民的管理,不是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而是管理他们在小区居住时的部分行为。
3、住宅小区居住设施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只负责住宅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重点在共有部分。住宅小区的房屋使用过程中有自然或人为损害,有使用过程中产权人与使用人、不同产权人之间及房屋中设备和与公用设备之间等因使用关系而产生的各种需要调节、管理的多种环节。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是受各系统市政部门所有者的委托,代管各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运行结果,代缴各种有关费用。
4、居住环境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与防止自然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发生,对人为环境的管理是维护和改变、塑造一种人为环境,维护是一种环境秩序。住宅小区自然环境是客观存在的,不能人为创造,也很难改造。只能对现有环境进行有效的了解和监测,及时纳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档案。
3.4 法律法规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