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又称“案卷”,是指 一组具有密切联系的文件材料集合体,这些文件材料通常被放置在卷夹(盒、袋、筒)内,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和编号进行排列,同时会拟定标题。卷宗一般反映了一项工作活动的情况,或者一个问题、一件事的处理过程。它是档案馆、室的基本保管单位和统计单位的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文件积累、收集、整理和立卷的对象。对于具有现实考查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卷宗,需要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具体来说,卷宗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卷引:
包括办案相关人员、联系方式、案件性质、发生地区、立案地点和立案部门等信息。
正文:
详细记录案件起因、发展过程、相关事物、侦破过程、侦破人员、证据和证人等。
相关证词案底:
包括与案件相关的证词和其他证明材料。
结卷:
对案件进行总结和归档的部分。
卷宗不仅是记录和反映案件或工作活动的重要文件,而且在后续的查询、研究和参考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卷宗,可以方便地追踪和了解过去的事件和处理过程,为决策提供依据,并有助于档案的长期保存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