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人的禁忌主要涉及行为、语言和饮食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禁忌:
行为禁忌
忌白天点着火把到处走动或从屋里相继点着两个火把走出。
忌与人有冤仇时当着对方的面折断树枝、吐口水、打鸡、打狗、砍扫把、拍打头帕。
忌对婴儿用“胖”、“重”、“漂亮”之类赞词。
不论男女,忌跨火塘。
到彝家作客,不能坐在堆放东西和睡铺的下方和左方。
忌骑马遇人不下马。
忌孕妇来往于他人婚礼。
未满月的婴儿忌见狐臭之人。
不准用脚蹬锅庄石,更忌从火塘上方跨过。
忌用粮食在手中抛玩。
忌打布谷鸟。
灵牌是祖灵的化身,禁外人挨近或不洁之物摆放周围。
忌订婚、过年所杀的猪羊等畜无胆汗或脾脏暗淡翻卷。
忌杀牲时未先烧内祭祖先,而先被狗、猫、鸡碰着。
忌火把节时,在田地中间随意走动,如此会招来虫灾。
忌谈论死亡和伤害,尤其是在家有病人时。
忌说“杀年猪”,而用“抓年猪”或“拿年猪”。
忌妇女跨越男人。
忌在婚丧嫁娶的日子里宰杀山羊。
忌用苦蒿杆做筷子,以及用筷子打人。
忌从客位方烧荞粑,火烧荞麦粑,忌马上翻动及用棍棒穿通。
语言禁忌
忌骂人为“麻风病患者”、“瘦死病患者”和“狐臭”。
忌用“雷劈”、“猝死”、“非正常死亡”、“砍脑袋”等不吉利的词骂人。
忌夜间吹哨,认为会招惹孤魂野鬼。
饮食禁忌
禁食马、骡、狗、猫、猴、蛇、蛙等肉。
忌食搅拌时筷子折断的食物。
拉羊到堂屋备杀时,羊突然叫者忌食。
忌吃粮种。
鸡跳过的饭菜忌食。
忌用镰刀割肉而食。
男子忌食推磨时磨轴折断的面粉。
孕妇禁吃獐肉、兔肉,小孩禁吃鸡胃、鸡尾、猪耳、羊耳,禁吃鸡回肠。
忌烧荞面粑、包谷粑从火塘右侧放入取出。
这些禁忌体现了彝族人对自然、神灵、祖先和生命的尊重,以及他们希望保持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愿望。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这些禁忌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家族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