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外地需要哪些条件

时间:2025-01-12 19:53:51

转学外地的条件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

片内生条件: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且符合现户口所在地招生政策中的“片内生”条件,可向划片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在线预审核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并回复是否有学位接收。学位不足导致无法接收的片内生可在线上申请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其他学校。

非片内生条件: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户口跨省、市、区县转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划片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如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或学校无学位接收,可在线上申请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其他学校。

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可根据居住地所在区的具体政策,向居住地对随迁子女开放学位的学校发起申请。

高中阶段

户籍及家庭住址迁移: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招生片区内迁移)至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的学生,可向与原就读高中学校同级别的高中学校提出转入申请,由学校审核是否符合转学要求。申请跨省转学的高中生应提前向高招部门了解在福建省参加高考的资格条件。

其他特殊情况

家庭居住地迁移: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城内跨学区、多(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军人子女:学生因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

特殊原因:普通高中学生由于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省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必须参加外省中考并获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手续要求

原学校同意:家长需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提供材料:家长需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相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需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并出具转学受理回执。

学籍档案调转:转入学校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上报和审核,并向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指导家长与转出学校及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及学籍档案调转。

教育局审批:转入学校需携带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综上所述,转学外地的条件包括符合相关转学政策、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获得原学校和转入学校的同意及教育局的审批等。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转学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