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类型及其名称:
劳务合同:
约定雇主和雇员之间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合同。
租赁合同:
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物品的出租关系中,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合同,包括租金、使用期限、押金、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购销合同:
买方和卖方之间就货物交易而订立的合同,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买卖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当事人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供给一定种类、品质和数量的电、水、气、热力予他方,而由他方给付价金的合同。
赠与合同: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租赁合同:
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揽合同: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运输合同:
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技术合同:
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保管合同:
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仓储合同:
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交付仓储费的合同。
委托合同:
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保证合同: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合同。
保理合同:
保理人受让应收账款,与债权人、债务人订立三方协议,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风险承担等服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