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应该找哪个部门

时间:2025-01-16 03:24:47

发生工伤后,应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工伤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已认定为工伤且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到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申请,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行政争议处理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赔偿

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尽快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工伤事故,以便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主动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尽早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