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的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耕地是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其承包期限设定为三十年。耕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即第一轮承包期1983年-1997年,第二轮承包期1997年-2027年,第三轮承包期2027年-2057年,每轮承包期限为30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草地主要用于畜牧业生产,其承包期限相对较长,为三十年至五十年。草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可以依照耕地承包期届满后的延长规定相应延长。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最长承包期限是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具体期限取决于土地类型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耕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限届满后相应延长。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