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部门的复杂过程。以下是详细的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登报公示
公司在清算期间需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上进行登报公示,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
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