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的转移流程如下:
新就业地建立社保关系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审核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办结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转移
访问平台
百度搜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带有“官方”认证的网站进入,注册账号并进行登录。
选择服务
进入网站后,点击“养老保险”,选择关系转移下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填写信息
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划”;点击并选择“添加转出地”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或户口本身份证账号。
提交申请
最后点击申请,等待转移结果,可以在该网站“审核结果查询”按钮下方进行进度查询。
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转移
下载注册
下载注册“掌上12333”APP,在首页进行实人认证后,点击“服务”,进入全国性服务中的“社保关系转移”,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转移申请。
查询进度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申请记录”功能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通过“进度查询”功能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注意事项
停保状态:如果职工养老保险仍在正常参保缴费中,需先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停保手续。
符合转接条件:确保自己符合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办理材料: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些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劳动保险关系可以顺利地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就业地。建议选择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的便捷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