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结账的步骤和要点如下:
结清本期发生额
对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每次记账都要结出余额。在年末最后一笔经济业务后,画单红线。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后画单红线,并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
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
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在年末时应在12月份的本月合计下结计本年的累计发生额,并在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最后画单红线。
12月末的“本年累计”即为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通栏划双红线。
结转下年
有余额的账户要将余额结转到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年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时,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只需将余额如实反映在账户中。
编制会计报表
根据结账后的数据,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按明细表列出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再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结账前的准备工作
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对于发现的错误,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更正。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将损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所有损益类科目。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年末结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下一年度的会计记录和报表编制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