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迟迟不肯判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案件复杂性:
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这可能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
法院工作负荷:
如果法院的工作负荷较大,例如同时受理了多起案件,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
法官久拖不判:
法官拖延办案的原因可能包括案情错综复杂、无法依法判决、等待当事人的好处、故意拖延、对申诉案件不遵守时间等。
定期宣判:
如果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那么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而是会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中止审理或仍在审理中:
有些案件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中止审理,或者仍在审理中,这也会导致迟迟不出判决书。
需要进一步调查和辩论:
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后,可能需要进一步对案件进行调查和辩论,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可能导致宣判时间延迟。
需要鉴定或请示:
如果案件需要进行鉴定或者向上级法院请示,也可能导致宣判时间延迟。
上诉程序:
如果被告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对宣判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上诉,合议庭需要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这也会导致宣判时间延迟。
法律程序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判决书。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一定的时间处理。
综上所述,法院迟迟不肯判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涉及案件本身、法院工作负荷、法官个人因素以及法律程序等多个方面。如果当事人对案件的进展有疑问,可以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帮助。